Pastoral Care

Rev. LI Kwan Hung Leo - Witness to the unknown God

 

講題:為那不可知的神作見證 Witness to the unknown God

講員:李均熊牧師

場合: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

日期:2023年5月14日

 

起:今天福音經課帶出的主題是甚麼?

再過兩星期便是五旬節,也是傳統教會慶祝聖靈降臨的日子。初看這星期的福音經課,主耶穌就預告聖靈的降臨,那今天的宣講應順理成章講聖靈吧?但你若仔細看看其他的經課,你就會察覺無論是使徒行傳17章,詩篇66的選段,和書信經課的彼得前書3章的選段,都不約而同的論到見證上主的主題。使徒行傳記載保羅要向凡事敬畏鬼神的雅典人論說那位他們的未識之神明就是創造和維繫萬有的上主;詩篇中詩人經過上主的考驗,在羅網、重擔、水火之後,回到上主聖殿中獻祭還願時,就召喚「敬畏神的人哪,你們都來聽!」,因為他「要述說他為我所做的事。」;在彼得前書中,經文鼓勵我們在受苦中仍要行善,不單「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理由,要隨時準備答覆」,而且「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更重要的,就是用我們的好行為去使毀謗、凌辱我們的人「自覺羞愧」!這些內容都是我們教會傳統所謂的做見證。向未信主的人傳福音是做見證,在教會分享自己的困難並上主如何使我們經過是感恩見證,甚至在批評我們信仰的人面前做好見證(但在教會我們通常是反面的指責人沒有用好行為「做好見證」)。

 

那麼,今天的福音經課和這些其他經課,主題就不是一致了?

 

承:見證——使人知道祂

但當我仔細去看今日的福音經課,我最後的結論是,四段主日經課其實都是教導我們如何去見證復活的主,而且福音經課是見證的基礎原理,其他三段則是不同處境的發揮。為甚麼這樣說呢?

 

大家不妨細讀一次今日的福音經課,短短6節的經文,其實包含很多主題:一頭一尾關於愛我就遵守命令的主題,接著論到保惠師,就是真理的靈的主題,間中穿插的又有「常在」的主題。但其中一個交織著的主題,就是「看見/看不見」,「認識/不認識」這些與「知道」有關的題旨。

 

以住我也指出這其實是約翰福音的特色,就是每個約翰福音的段落,經文都糾結多重的主題,好像一條粗壯鋼䌫(cable),是由無數鋼索 (wire) 組成一樣。

 

若果其他經課選段都是和見證上主有關,那約翰福音的這一段福音經課放在「見證上主」的脈絡內,便可以這樣理解:因我們和主耶穌相互的愛,父就賜給我們另一個保惠師,又叫真理的理,使他永遠與我們同在,使基督可以常在我們裏面。但「再過不久,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會看見我」,而且「他們既不看見他,也不認識他」,而我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我們同在,也在我們裏面。配合其他經課選段,這一天的經課傳統讓我們去思想,你可以並要見證上主,因為你看得見他,又認識他,惟有這樣,你才可以讓看不見又不認識他的世人明白他是怎樣的一方愛世人的主。見證是源與我們看見上主,不單看見,更是認識。

 

轉:見證不是宣傳

根據約翰福音的講法,其實見證不是單分享自己的經歷;而是透過自己的經歷,去讓別人認識耶穌/保惠師/上主是一個怎樣的神。所以我們必須要先從自身的經驗中看到上主的實在,並明白祂是怎樣的神,我們才能在不認識祂的人面前見證祂。很多時我們只分享自己(主觀的)經驗,甚至強調一些「得勝」的經驗,卻沒有令人透過我們經歷看見神,並更認識神是一位怎樣的神,或神如何在我們生命中使我們得見祂的實在,我們其實還是未作出見證,只是個人經驗分享而矣,就好像買藥的人,只求宣傳藥的效能,卻不是使人明白那是怎樣的藥,為何有效。我們在廣告洗腦的網絡時代,只知道甚麼是宣傳。但宣傳不是見證,或者不是今日福音經課所導引出來見證的原則和基礎。若我們只宣傳上主「得唔得」,也只會吸引只要靈驗經歷的人,卻不是見證賜恩主是誰,因認識他而接受他而成為與上主建立關係的兒女。
 

合:見神才可以見證祂

我們以為「得勝」的經歷才可以拿來見證神;又或當我們仍在逆境掙扎中,我們會覺得生命沒有甚麼「好」見證能榮耀神。有些時候我們甚至感到我們這般主觀的經驗,未必可以見證上主的實在。這些都是因為我們將見證的焦點放錯在「宣傳」神的靈驗上,而非讓人透過我們的經驗看見神的實在,明白和認識這位世人所不認識甚至誤解了的神。

 

在我們無論或順或逆的經驗中,若我們「見」到世人不能見的神,「認識」世人不能認識的主,那透過我們分享,別人能得見基督的實在,認識這一位神(的某些屬性),這才是真實的見證。見證的焦點是使人得見神,認識神,明白神,並因此而接受祂,愛祂和敬拜祂,而不是我們的經歷的好與壞,又或這個神是否一個可以替我消災解難的精靈(認得米利巴,就是瑪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