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關顧

林豪恩先生 - 一個關於宗教信仰與公共安全的故事

講題:一個關於宗教信仰與公共安全的故事  A Story About Religious Faith and Public Security​​​​​​

經文:使徒行傳16章16至34節

講員:林豪恩先生

場合: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

日期:2025年6月1日

 

引言

被視為「家庭治療之母」,也是香港人比較熟識的家庭治療大師沙維雅(Virginia Satir)有一句名言:「問題本身不是問題;怎麼處理才是問題。」(Problems are not the problem; coping is the problem.)有些處理問題的手法能夠化繁為簡,藥到病除;有些處理問題的手法越搞越亂,小事變大。有人在網上分享說:「還記得在某公司做工程師的時候,每次開會都會看到PM拿著機關槍朝著RD開火,然後再看到RD躲回堡壘內,靠著窗戶再丟一顆手榴彈出去。結果呢?問題沒解決,還兩敗俱傷,連帶附近的人都受到牽連。」

 

再舉一個近期社會關注的例子,青少年吸食太空油現象。吸食太空油對吸食者做成傷害,是要處理的問題。新聞報導有一位父親發現兒子在家吸食太空油,於是報警,警方以懷疑藏毒罪名拘捕兒子。吸食太空油這個問題會不會是其他問題的轉移呢?明報週刊訪問了四位青少年,問他們為甚麼吸食太空油。第一位說她有急切的東西需要逃離,例如讀書,例如家人。她的英文與數學從未合格。在學校被老師駡,回家被媽媽駡。第二位說:「無人可以讓你放心傾偈,那一刻還要被家人罵。我壓力又大,上班又要俾人X。回到家又要被人罵,說甚麼既然搵不到錢,你返咩工?這些事情你又不能跟別人說,你就會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這麼差?為甚麼我賺不到錢?就會不停地吸太空油。」另外一位說小學時被同班同學欺凌,直到小學畢業,他還是一個朋友也沒有。但與不和他說話的同學相比,他更討厭駐校社工。「我寫字不美,又常寫錯字,他(她)很喜歡是非不分地罵我。小學六年,我便喊足六年。」即使回到家,亦不代表終於有人保護。家人說要懲罰他的爛成績,時常隨手拿起衣架就是一輪抽打。他每日用校服蓋好傷疤,來回兩個煉獄之間。

 

用如此長篇的引言,想說明一個現象,問題是會從一個層面轉移往另一個層面的。今天我們嘗試從問題轉移的現象來閱讀經課中使徒行傳的故事。我們會看見宗教信仰的問題如何被轉移為經濟問題,然後又如何被轉移為公共安全問題。以保羅為例子的宗教人士又如何回應呢?讓我們閱讀這個故事。

 

一.宗教信仰問題

16:16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著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

16:17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著說:「這些人是至高上帝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第一,事件的兩個主角都是宗教界人士:一方是保羅及同伴,他們拜的是「至高上帝」;另一方是一位使女,她拜的神明(如果都稱為神明的話)是巫鬼。

第二,事件的雙方的工作都在某程度上和宗教有關:保羅及同伴所做的是「傳說救人的道」,而使女所做的是「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

 

兩種宗教信仰相遇,其實也不一定需要比拼,不幸地比拼最終都發生了。

 

16:18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比拼結果是耶穌基督勝出,巫鬼敗退。如果只是宗教界內部事情,故事就這樣結束了。

 

歷史自古至今都有宗教戰爭。宗教分歧為甚麼可以變成戰爭呢?如果宗教分歧的雙方不把問題向外延伸,也沒有公共權力介入,更沒有武器,最多都是「打口水戰」,或者「拳頭交」,應該不會演變成戰爭。變成戰爭的宗教問題,很可能是因為被轉移了往其他層面。讓我們繼續閱讀使徒行傳的故事,看看問題如何被轉移。

 

二.轉移為經濟問題

16:19使女的主人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

 

第一,除了保羅和使女對壘的雙方之外,有第三者出場。第三者是誰呢?經文指出這些人是「使女的主人們」。那就奇怪了,如果純粹是宗教範疇,宗教信徒的主人不應該是他們的神明嗎?例如使女稱保羅和同伴是「至高上帝的僕人」(16:17),他們的主人就是「至高上帝」。按此道理,使女被巫鬼所附,使女豈不是「巫鬼的僕人」嗎?她的主人豈不是「巫鬼」嗎?現在,使女的主人竟然是人,而且多過一個人,那就複雜了。試想想,如果某宗教團體的主人不單是該宗教的神明,更是某些利益集團,那麼,該宗教團體應該向誰效忠呢?有事情的時候,這些利益團體介入,豈不是更複雜嗎?怪不得有人說,鬼和神都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人。

 

第二,原來對於某些人來說,宗教信仰並不是最終目的,只是手段而已。敬拜神也好,鬼也好,都是為了財利。使女的主人們為甚麼介入耶穌基督和巫鬼的對決呢?為甚麼拉保羅和西拉去見官呢?是不是要維護他們的宗教呢?經文指出原因是「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16:19)在這個案例中,使女的主人們所關心的根本不是宗教,對他們來說,宗教問題不是宗教問題,而是經濟問題。今時今日,可能有些宗教人士好像那位使女一樣,一個人要事奉多個主。也有些人好似使女的主人們一樣,視神明為財利的來源。例如每年某些日子都有很多人去向觀音借庫。這日子之外,不知道這些善信還會不會去拜觀音呢?

 

讓我們回到使徒行傳的故事,看看他們如何把宗教事件繼續轉移至其他範疇。

 

三.轉移為公共安全問題

16:20又帶到官長面前說:「這些人原是猶太人,竟騷擾我們的城,

16:21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

16:22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

16:23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裏,囑咐禁卒嚴緊看守。

 

本來是使女主人與保羅雙方的私人問題,現在轉移為公共問題;本來是個人經濟問題,現在轉移為城市安全問題。本來的宗教問題既然被移轉為公共安全問題,處理的人就按著公共安全的性質來辦理,「未見官先打八十」。公眾不要以為打幾個外來人沒有甚麼大不了,也不要以為惡待幾個非我族類的人不是甚麼一回事。其實這是對制度的嚴重破壞:第一,制度被人運用來進行個人報復的工具。第二,製造了一件冤假錯案,令制度蒙上污點。動輒把宗教分歧轉移為公共安全問題,結果所有持份者都受到損害,包括公共制度本身。使女主人奸計得逞,但不要開心得太早,當制度被破壞之後,將來他們也可能是受害者。

 

四.宗教人士以宗教方式回應

16:24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裏,兩腳上了木狗。

 

連那位使女都肯定保羅和同伴「是至高上帝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保羅和同伴到底做錯了甚麼以至被官府棒打及監禁呢?被投進如此的冤獄,人們通常有甚麼反應呢?

 

在某地有一個人被判死刑,坐了16年冤獄之後被無罪釋放,他回憶說:「剛開始都在詛咒辦案的警察,那是每天醒來必做的功課。。。那時是非常悲憤的,我覺得世上不可能有這麼糟糕的事啊!我對司法、對人都很絕望,給爸爸的遺書裡還說我會到地獄裡向閻羅王告狀,也不是真的有什麼信仰,只是覺得在人世間已經沒有辦法。」

 

我們並不是批評這位冤假錯案的受害人,反而覺得他的反應是人之常情。被冤屈,感到憤怒;求助無門,感到絕望;今生沒有辦法懲治冤枉自己的人,唯望他們來世得到報應。

 

保羅和同伴的宣教行動被上綱上線轉移為破壞公共安全行為,他們如何回應呢?

 

16:25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上帝,眾囚犯也側耳而聽。

 

保羅和西拉所做的事情,對於冤獄來說是出人意外的回應。雖然他們被屈破壞公共安全而受罰,但他們的回應不似是公共安全層次。他們以甚麼層次來回應呢?他們「禱告,唱詩讚美上帝」是宗教行為,他們以宗教層次來回應。無論對方把問題轉移為甚麼範疇,保羅和同伴始終是宗教人士,他們始終以宗教層次來回應。在混亂,甚至胡亂的世界中,他們保住了初心,守住了本意。

 

五.又變成公共安全事情

16:26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

16:27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

 

地震是甚麼問題呢?其本質是地理問題,但對這個監獄來說地震是公共安全問題。因為囚犯逃走,就變成了公共安全事故。既然是公共安全問題,禁卒就要承擔公共安全的責任。身為官府中的一員,禁卒當然知道自己將會如何被處置,與其被羞辱折磨至死,不如自行了斷。當事情被視為公共安全問題,還有情可以講嗎?執行的人自己都知道沒有了。幸好,不是所有人都以公共安全來看待事情,也不是所有人都沒有情講的。

 

六.變回宗教問題

16:28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

16:29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地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

16:30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16:31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16:32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

 

保羅作為宗教人士,他的首要關注是人本身。他不理會這個人是甚麼身分,也不計較對方是加害者還是朋友,救人要緊。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孟子說這是人性,宗教不會忽視人性,宗教應該是致力恢復上主賦予的人性。從禁卒和保羅接下來的對話來看,他們沒有討論公共安全問題,沒有討論司法問題,沒有討論經濟問題,他們討論的是宗教問題。保羅作為宗教人士,對於有機會成為公共安全問題的事件,都轉移到宗教層面。他在大街小巷進行宗教工作,在囚室也進行宗教工作。保羅沒有辦法阻止有人上綱上線指控他們破壞公共安全,也不能阻止有人誣衊他們經濟犯罪,但作為宗教人士由始至終,在任何狀況之下,都傳主耶穌拯救世人的道。如果保羅可以申辯,他可能會說:「我們是為了信仰」。

 

16:33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

16:34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裏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上帝,都很喜樂。

 

第一,保羅把事件轉移回宗教層面,但並沒有破壞制度。保羅救回禁卒一命,但禁卒卻沒有私下釋放保羅等人;保羅也沒有強禁卒所難要求禁卒讓他們離開。這並不是說保羅軟弱就範,我們知道他後來是根據當時的制度據理力爭,討回公道和尊嚴。然而,他知道據理力爭的對象不是他面前那位舉刀要自殺的禁卒,他沒有向弱者抽刀。

 

第二,在宗教的感染之下,禁卒開始把保羅他們視為人。既然是人,就有人的需要,禁卒回應他們的需要:替他們洗傷口,給他們擺上飯吃。人與人之間能夠善意相待,經文最後四個字是「都很喜樂」。為甚麼能夠「都很喜樂」呢?經文指出「因為信了上帝」,在上帝作為天父的國度中,無論大家是甚麼身分角色,本質上都是天父的兒女,都是兄弟姐妹,這是大家可以把對方視為人,以人性相待的基礎。願榮耀歸予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上帝。